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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关于毕业生党员党员关系转接学习会
日期:2017-05-07   编辑:       阅读:[ ]次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每名毕业生党员在进入新的工作和学习单位后能够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帮助大家及时、准确地转接党员组织关系,2017年5月7日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在11A-301教室召开毕业生党员党员关系转接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何杜鹃主持,党支部内全体毕业生党员参加。
  会议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对党员有哪些基本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党员要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亲自到有关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手续。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介绍信自行作废。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者,应批评教育,限期办理组织关系手续。对经过教育仍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视其情况给予党纪处分。
  二、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时常出现哪些问题?
  1、毕业生填报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名称时,未亲自向对方单位核实,想当然的填报,致使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错误,无法转接。
  2、毕业生离校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失效,当地党组织不予接收。
  3、预备党员离校后,预备期满后不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致使有些毕业生预备期超出半年甚至一年以上。
  4、有的毕业生把组织关系与入党材料混为一谈,错误地认为入党材料随档案转出,即组织关系转出,造成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学校。
  5、个别毕业生组织观念淡薄,粗心大意致使介绍信丢失,或长期不转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与组织联系,直到找到满意的工作,才想起组织关系。但因拖延时间太久,按党章规定已造成自动脱党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