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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生环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15   编辑:    阅读:[ ]次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真正把思想政治、能力素质过硬,道德品行、现实表现良好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组发〔2020〕9号)和《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党员发展规范及评分细则(2022年修订)》,现就做好生环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慎重发展、均衡发展,保证学生党员发展质量和作用发挥。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保证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性。

、推选对象

学院19级、20级、21级专升本本科生和20级、21级研究生中培养考察满1年及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

四、发展对象确定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年满18周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课》(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

2.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思想态度端正,入党意愿坚定,对党有一定的认识。

3.入党积极分子义工服务、学习时长达到要求。由于各年级、专业课程安排不同,发展前两个学期入党积极分子义工服务、学习时长总和达40h为基本要求。不满足此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暂不发展,在满足此条件基础上再进行考核。

4.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入党动机端正,对加入党组织有较为成熟和正确的认识。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在考察期内至少递交四篇书面思想汇报(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每季度一篇);思想汇报不存在抄袭、拼凑等情况。

5.成绩要求

(1)本科生:上一学期智育成绩(平均绩点成绩)班级前60%,或进步15%。

(2)研究生:①研一:上一学期学习成绩(平均绩点成绩)为同专业前60%;

        ②研二、研三:上一学年综测成绩排名为同专业前60%。

(二)补充说明:

1.对在关键时刻、重大任务或事项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经相关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认定后,可优先确定为发展对象。

2.《党章》考试不合格或“思想汇报”未达标,或上一学期智育成绩排名为班级后40%且较前一学期未提高15%(含),或民主测评最后得分低于60分,本次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在校期间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4.有参教信教倾向,或有宗教信仰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确定流程

(一)各党支部进行基本条件审核4月16日前

各党支部统计符合发展条件且有进一步发展意愿的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并初步审核其成绩、入党积极分子义工服务及学习时长、思想汇报等是否符合要求。填写《生环学院xxx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摸排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党服办公室胡陈晓同学邮箱1561343483@qq.com。

(二)班级召开推选大会4月19日前

1.由团支部书记及班级入党联系人配合,组织召开班级推选会议(参会人数要求达班级人数3/4以上有效)(流程参考附件2),注意无特殊情况需采用线下会议,同时邀请班主任参会(若班主任因事未能到会,需及时将会议结果告知班主任)。

2.团支书进行推选说明,介绍班会主题和推选条件、推选流程,符合推选条件的团员上台汇报自确立入党积极分子以来政治思想、学习情况、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道德品行、执行纪律等方面的表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并客观地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

3.参会人员无记名投票(附件3,可以线上投票形式),公开唱票计票监票(由班长、团支书、班级入党联系人等协调);

4.公布票数结果,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党支部遴选考察环节

5.会场拍照记录(附件4),上报所属党支部(党员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存档,电子版发送至党服办公室胡陈晓同学邮箱1561343483@qq.com)。

民主测评4月20日前

可与班级推选大会同步开展。支部安排培养联系人(班级团支书协助)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民主测评(可以网上问卷形式)(附件6),测评表发放的学生范围为测评对象所在班级、寝室、党支部等单位代表不少于20人(以所在班级同学为主,培养联系人参与测评),教师范围为测评对象所在学院分管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寝室导师等不少于5人。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4月21日前

主要采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的形式,以班级为单位由培养联系人组织开展座谈会(线下为主,特殊情况可以线上视频)。培养联系人邀请对发展同学较为熟悉的3-4名同学或室友等党内外群众参加座谈会,并记录完成《温州大学党员发展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纪要》(附件5)。

注:入党积极分子本人不需要参加群众座谈会,培养联系人在座谈会中主要询问与会同学该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情况。

主要包括:

1.是否有宗教信仰;

2.从学习、工作、生活、人际交往方面的评价;

3.有何优缺点(需引导广大群众不要只谈优点,也要谈缺点)等。

)党章考试4月21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满分为100分,卷面成绩须达60分(含)以上,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综合考察。考试卷面成绩不达60分的,本次暂不发展。

拟发展对象遴选会4月24日前

参考《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组发〔2020〕9号),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及党章考试结果,支部召开拟发展对象遴选会,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开答辩。参与拟发展对象遴选会的支部党员根据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的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支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初步名单(4月24日前

经拟发展对象综合考察(具体办法见附件7),根据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价和讨论,最终确定拟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名单报学院党委审议备案(4月25日前)

支部填写发展对象备案表(附件8),并整理材料报学院党委审议备案。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团组织推优表、《党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课》结业证书、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纪要等。

发展对象名单公示(4月25-4月29日

学院党委备案同意后,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党务秘书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签署党委备案意见。

发展对象培训5上旬

发展对象须参加不少于3天或24学时的集中培训(本期南校区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由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承办,具体时间等安排待通知),发展对象结业合格后才能继续发展。

(十一)政治审查(5月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审查情况须形成结论性材料。

(十二)吸收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5月下旬至6月上旬)

支部委员会经过严格审查后,集体讨论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学院党委预审通过后,由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通常在确立发展对象一个月内召开支部发展大会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

如有疑问或问题反馈请联系学院党建工作指导老师赵老师,办公电话0577-86689082。


中共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