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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生环学院优秀团学干部评比通知
日期:2018-01-27   编辑: 生环学院学生科   阅读:[ ]次

本学期,我校各级学生组织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工作,团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期间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校团委、学生会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团学干部的评选对象为各团支部、班委委员,社团正副会长与校、学院团学组织全体学生干部。

二、评选标准

优秀团学干部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能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在班级60%以内,无挂科现象;

3、热心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扎实,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担任学生干部两个月以上时间。

三、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活动在各单位党政领导下进行,“优秀团学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学生组织的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

2、校级优秀团学干部由校团委、学生会审核、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并发文表彰.院级优秀团学干部由学院按分配名额评选,其推荐表及材料由学院审核、评选、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并发文表彰;

3、评选表彰“优秀团学干部”活动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学院团委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不搞人为“拔高”,努力做到公正、公平。

四、前期准备

1、团建信息中心须在评优前一星期做好通知工作,确保各班同学,各社团,学生会各个中心都能知道评优时间、评优地点、评优办法,并收集参评人员的信息。

五、评选办法

1、推荐名额分配:各班2个名额(仅限班委),各社团1个名额(仅限社团正副会长)学生会各中心二个名额,主席团两个名额

2、参评者须在2018年3月1日前上交电子版推荐表和成绩单(照片)到邮箱582427892@qq.com3月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和纸质版成绩单放于团建办公室10C504门口的架子上,由团建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和整理,逾期无效。

3、团建信息中心须提前布置好评优场地,张贴海报,打印评分表和若干份参评者的个人材料,并且短信通知所有参评者以及评委。

4、参评者须在评选当天进行ppt演讲展示(限时5分钟),演讲形式限于脱稿口头演讲,演讲内容主要介绍自己的学生工作。演讲结束后,由评委进行打分。

5、评委:赵书记辅导员老师班主任代表、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以及上一届主席团。(评分实行10分制)前期初审从各班班委,学生会正副主任、社团正副会长挑选大众评委进行筛选。

6、评优结束后由团建信息中心对评委评分表进行统计、排名,依据排名情况,综合考虑,选出校级优秀团学干部(5个),院级优秀团学干部(19个),最后上报校团委。届时上传评选结果至生环团支部交流群,由各班团支书做好相应的通知工作。

7、新闻宣传中心负责评优活动的拍照、通讯工作,并将评优结果上传至院网进行公示。

8、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报名表见附件一,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报名表见附件二。

 

 

联系人:16生科徐同学

                            电话:15957790328/780328

                            QQ:582427892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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