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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与开学初助学解困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02   编辑: 生环学院   阅读:[ ]次

各班级,各同学:

为扎实做好开学初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学院将按照学校要求,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畅通,将在在新生报到处设立“绿色通道”现场服务点,并明显摆放“绿色通道”标识,办理好迎新系统网上相应手续;及时慰问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特别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请各班级将“绿色通道”慰问金学院汇总表(附件2)于9月10日前交至学工科224办公室,邮箱:1697168106@qq.com,主题“XX班级+绿色通道慰问金”。请各班级及时收集未报到的新生信息,要逐一联系,了解具体原因,确保不让一名大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入学。

二、深入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解读

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是实现应助尽助的前提,学工部(学生处)已经将《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温州大学学生手册》随同录取通知书寄给新生,各班级要大力宣传、解读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参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附件3),确保新生人人知晓。

三、认真排摸暑假期间学生意外变故情况

各班级须全面掌握学生暑假期间遭遇意外事故或疫情、台风、地震、泥石流、洪涝等灾害情况,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织好学生在 9月15日前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XX学院暑假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4)中完成申请,并以班级为单位将材料发至邮箱1697168106@qq.com,主题为“XX班级+暑期临时困补”。

四、精心做好新生的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

做好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是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的前提,务必高度重视。各班级遵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相关附件》,于9月15日前完成新老生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将电子版《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汇总表》以“XX班级+学生资助对象认定”为主题,发送至邮箱1697168106@qq.com,其余的材料请大家做好过会、公示、归档工作。

五、通知生源地贷款学生相关信息填写工作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办理的要求,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完毕信用助学贷款后,需要高校在限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回执录入,请各学院通知新老生务必在9月12日前在网上完成《温州大学学生生源地贷款信息调查》的填写,二维码如下:

六、学生学费缓交办理

如有学生需要办理学费缓交,学生需填写《温州大学学宿费缓交申请表》(附件7)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XX学院学费缓交汇总表》(附件8),各班级请通知学生务必于9月10日前申请(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者,后续不再受理),主题“XX班级+学费缓交汇总”。

资助服务联系方式:陆老师,19817573803。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