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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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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大学第九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的通知(转)
日期:2021-05-17   编辑: 生环学院   阅读:[ ]次

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实施办法》,现就第九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2020学生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包括专任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行政管理、教辅及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等)

二、奖项设置及金额

序号

奖项类型

人数

条 件

金额(单位:元)

1

育人典范奖

10人

工作满2年及以上

5000

2

育人典范提名奖

5人

工作满2年及以上

2000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推荐阶段。根据评选条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在5月20日(周四)11:4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1-3),发送至邮箱353864203@qq.com(备注“姓名+育人典范奖”),学院将择优推荐报送至学工部。

2.联评阶段。学工部牵头召开联评会议,确定“育人典范奖”初步名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审定阶段。初步评定的“育人典范奖”获奖名单报陈国同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其他说明

1.相应荣誉的获奖时间限定于2020年度,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奖。

2.曾获得“育人典范奖”的人员(参照附件4),不再参评。

五、联系方式

江老师(南校行政楼416),咨询电话:86596031(660178)

学工部(学生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