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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教职工第三轮岗位聘期考核考核方案
日期:2021-06-08   编辑: 陈忠飞   阅读:[ ]次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有关岗位聘期考核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教职工第三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统一领导,自主实施。聘期考核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学院结合实际,自主组织实施。

2.分级实施,分类考核。按照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分级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综合评价,突出绩效。聘期考核是聘期工作的全面总结和评价,同时要注重对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体现。

4.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坚持实事求是,符合客观实际,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正。

二、考核对象

第三轮聘期内(2018年6月及以前)受聘在学校相应岗位,至2021年6月仍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具体考核对象以人事处发放的名单为准)。

现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人员按省里统一安排进行聘期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等次

聘期考核内容依据2018年的岗位职责要求来执行,综合考虑科研、教学、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管理绩效等情况,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级。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将作为新一轮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一)聘期考核合格的确定

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聘期工作任务约定。

(二)聘期考核不合格的确定

一般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聘期考核为不合格:

1.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在聘期内因违反政治纪律、或违反劳动工作纪律、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或违反财经纪律、或违反职业道德、或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等而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

2.未履行聘期主要岗位职责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考核,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考核的。

4.聘期内发生过严重教学事故的。

5.聘期内1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或2次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6.聘期内连续旷工达到15个工作日,或1年内(以年度计)累计达到30个工作日的。

7.其他经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不合格的。

四、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班子成员、系主任、支部书记等组成。

 长:阎秀峰、陈孟森

副组长:陈华林、马增岭、郑向勇、赵崇峰

 员:陶月良、王  奇、陈斌斌、林苏娥、王晓锋、陈丽萍、叶筱卉

五、其他

1.岗位聘期考核合格者,新一轮岗位聘任分级具体条件将根据学校规定另行制订。

2.本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和解释权由学院办公室负责。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