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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2-09-30   编辑: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阅读:[ ]次

各老师、各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学生自主申报,依据学院专家评审结果,向学校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含推荐顺序)。学校成立新苗课题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学院推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二、申报条件及对象

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见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1、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浙江省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项目必须在本省的行政区域内实施。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专业交叉融合。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2、申报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三、有关事项

1、各学院广泛发动学生进行申报,动员情况将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参考依据。学院评审时,请注意第一指导教师的项目指导数量,建议不超过2项。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把关专家评审、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2、本次新苗遴选推荐将以孵化“挑战杯”系列赛事项目为重点,将重点培育的“挑战杯”项目(含大小挑)纳入到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为“挑战杯”项目成果孵化提供资金支持

3、综合考虑“挑战杯”历年成绩、学校高峰学科建设,酌情给予各学院不等数量的自主立项项目数量,详见下表。

4、未成功立项项目择优推荐到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优先立项。

5、各学院最终立项数量将根据该学院“挑战杯”国赛成绩作调增,根据“挑战杯”参赛率、新苗延期结题情况作调减。

四、2022年度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3、4、5):所有参与院级评审的项目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项目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本,其中需师生签字、学院盖章的页面请完成签字盖章后,将该页面扫描成图片插入表格相应位置,调整好格式与大小,表格整体需美观、协调)。申报书文件以“本科生或研究生+姓名+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本科生+李华+xxxxxx”。

2、所有规范命名后的电子版本材料统一打包,以本科生或研究生+姓名+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本科生+李华+xxxxxx2022新苗申报”。于2022年11月6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shxykx@126.com.

3、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材料请于2022年11月6日17:00前送至10C504外面架子上。

五、联系人

严心怡(QQ号):2953498364

申报负责人请加入QQ群:776085651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