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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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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暑假前后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6-26   编辑:       阅读:[ ]次

各部门,各学院: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定于6月27日结束,为了切实做好暑假前后的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工作

1.本学期非毕业班上课至6月15日,6月18日开始期末考试。学生要认真复习功课,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监考人员要按时到场,不得迟到或无故不到,在监考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违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教师要认真阅卷,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填写《考试分析报告》。各学院本专科学生的课程成绩于7月2日23:00之前录入系统,纸质文档于下学期第4周前交南校区行政楼411室教务处教务科;研究生的课程成绩于6月27日之前交南校区行政楼719室研究生部培养科,并于6月27日23:00之前录入系统。

2. 后勤集团公司在停课复习考试期间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考场进行清扫;要设法增加饭菜品种,注意饮食卫生,并适当延长就餐时间;要坚守岗位,派专人负责检查考场桌椅配备,保证水电供应转供。

3. 非毕业班同学原则上要在6月30日前全部离校。请学生将电脑、钱币、银行卡、数码产品和电子产品等贵重物品带离宿舍,其他行李整理入柜或放置于床上。在A7和A11住宿的学生离校前要根据后勤集团公司宿舍服务公司的安排把行李搬至指定地点集中存放。

4.各部门、各学院要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暑假期间暂停使用的办公室与实验室要张贴封条,以便保卫处巡查,特别是对学生公寓和实验室的用电、用水要进行重点检查,若发现安全隐患务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报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备案。各学院在放假前将暑期留校学生的名单报保卫处备案。暑期继续运行的实验室,各学院要落实责任人并报保卫处备案,各学院还要做好学生暑期的卫生防疫工作和离校、返校途中的安全教育工作。

5.凡在暑期需要举办短期培训班的部门、学院,必须事先向党委校长办公室申报,经批准后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并报保卫处备案(茶山校区联系人:陈勃13868805998/665998;学院路校区联系人:朱金洪13506663486/663486)。需要安排住宿、用餐的,尽量提前1周与后勤集团公司联系,由其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在学校内办班或开展活动,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请各部门将下半年工作要点于6月27日前发至党校办秘书科邮箱(msk@wzu.edu.cn)。

二、暑假期间工作

1.6月28日至9月1日为暑假时间,学校行政人员(含学院行政人员,下同)6月28日起转入假期办公,每周一上午到校处理有关行政事务(交通车安排见附件)。有关部门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中层干部白天值班(值班安排另行通知),图书馆、后勤集团公司、瓯江学院、城市学院暑期值班自行安排并报党委校长办公室备案,保卫处负责安排人员加强夜间的值班和全天的巡逻,各部门、各学院的重要场所要有切实的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2.教师、行政人员要分别做好下学期教学、行政准备工作;学生要利用暑假,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校团委、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3.教务处(学校招生办公室)要认真做好2012级新生录取工作,各部门、各学院要积极配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

4.党委校长办公室、学生处(学工部、人武部)要做好“八·一”拥军工作。

5.学生处(学工部)要做好辅导员业务培训工作及下学期初军训准备工作。

6.就业工作处、各学院要广泛收集信息、拓宽渠道,教育指导毕业生充分就业,要积极利用假期,开展就业形势和社会需求调研活动,为课程设置、教学改革和下一年度就业工作提供参考。

7.教师教育学院要认真做好基础教育师资的培训工作,成人(继续)教育学院要切实做好暑假成人函授的面授、各种社会培训和全日制成考、自考助学班级的招生工作。各部门、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暑期培训及成教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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