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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专业教师挂职锻炼情况汇总表
日期:2018-07-09   编辑: 办公室   阅读:[ ]次

                                通  知

  根据《温州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工作条例(2018年修订)》凡承担实践性较强课程教学的教师(原则上指独立承担过带有实践要素的理论课程或者实践课程的教师,具体名单由各学院认定后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工作期间必须有参加专业挂职锻炼的经历,脱产挂职不少于3个月或半脱产挂职不少于6个月(半脱产挂职期间教学工作量每周不超过6学时)。40周岁以下从事“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学的教师(原则上指独立承担教师教育类理论课程或者实践课程的教师,具体名单由各学院认定后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要求每5年不少于一个学期的中小学脱产挂职锻炼经历;工程教育及教师教育认证专业教师还需参照认证标准,就高执行。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