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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的通知(转)
日期:2021-05-19   编辑: 生环学院   阅读:[ ]次

各直属学生党支部:

根据《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办法》(温大党委发〔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年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参照《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办法》(温大党委发〔2020〕1号)文件规定,具体见附件1。

1.参评对象

学生正式共产党员

2.参评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党组织交代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科研创新、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上一学期,本专科生智育成绩排名须在班级前50%,研究生学习成绩排名须在同专业中等以上

(4)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在关键时刻、重要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5)报名参加“两项计划”并被录用的正式党员可自然当选该学年的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不占总名额。

二、评选名额:本次评选,我院分配到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名额11个。根据目前各学生支部党员人数进行分配,本科生党支部推荐5人,研究生第一党支部推荐3人,研究生第二党支部推荐3人。

三、评选程序:

1.推荐。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结合上年度学生党员民主评议情况进行民主推荐;同等条件下,上年度民主评议优秀的学生党员优先推荐。各分党委(党总支)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进行评选审核。

2.复核。校党委组织部对推荐材料进行复核。

3.公示。复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材料报送:请各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评选出支部推荐人选,以支部为单位,于5月24日(周一)11:40前将《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送至10B222办公室;《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件3)及《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353864203@qq.com。

联系人:赵舒展,电话:86679082

中共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