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届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 评选的通知
日期:2022-03-28   编辑:    阅读:[ ]次

各班级、各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彰显广大学子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和担大任的时代风采。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温州大学学籍的全日制非毕业班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依据

《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温大行政发〔2021〕79号(附件1)

三、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学院推荐

1.各学院召开评审会,产生候选人(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2,此次评选我院分配到2个名额),并将候选人事迹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各学院将《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申报表》(附件3)、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具体报送材料详见其他说明)等一并报送学工部。

第二阶段:学校评审

1.学校将于4月下旬组织评审会,候选人进行现场展示或公开答辩。

2.以现场专家评委评分的70%比例和现场学生代表(群众代表)投票得分30%的比例进行综合排序,产生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建议人选及提名人选。

3.评选结果在校园网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项目支持

该项目由温州大学著名校友王仲辉先生捐资设立,旨在选树和培育温州大学优秀在校学生。王仲辉,上海叁陆伍投资公司董事长,清科集团合伙人、执行副总裁、清科创投总经理,知名投资人,现任温州大学商学院校友分会会长,温州大学兼职教授、学生创业导师等,曾成功登顶珠穆朗玛峰,成为征服地球“三极”的首位温州人。

五、其他说明

请各班级有意参评的同学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学院学工办金海艳老师处,联系方式:0577-86598963,纸质版本报送另行通知。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生活照1张(1M以上)。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1日下午16:30。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