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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大学2021-2022学年优秀“班级安全委员”评比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10-19   编辑: 生环学院   阅读:[ ]次

生环学院各班级、同学:

自2021年学校“班级安全委员”设立以来,在宣传普及校园安全知识,开展各类安全教育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学生力量。为了更好地发挥班级安全委员的积极引领作用,促进班级安全委员队伍建设,现将2021-2022学年优秀安全委员评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本科生在岗满一年的班级安全委员

二、评选条件

1.思想上重视校园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主动学习各类安全知识,当好安全宣传员,帮助同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远离危害,避免各类安全事件发生。

2.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班级安全委员工作培训及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校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及要求,通报学校各类安全案件,并做好安全防范提醒,反映校园各类安全信息,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3.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积极主动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主题活动,向班级同学宣传各类安全知识,提高同学安全防范意识。

4.树立为班级同学服务的意识,善于深入学生群体,观察掌握所在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异常情况,关心班级同学,能尽自己所能主动为同学提供安全服务,为同学排忧解难。

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班级安全委员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如有安全类情况及时上报学院/学校保卫处。

6.工作满一年、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班级安全委员将相关材料在2022年10月24日前,提交至学院学工办,以“班级=”打包发送至邮箱:shxyshxlb@163.com材料包括:①附件1《温州大学2021-2022学年班级安全委员申报表》;②个人生活照片1张(原图,无修改装饰等);③个人简介及50字左右感言。

2.学院评选。学院将结合班级安全委员实际工作情况以及自评材料,依据分配名额向学校推荐优秀班级安全委员2人。推荐前,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员材料打包发至学校保卫处邮箱。

3.学校公示。学校保卫处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班级安全委员进行审核,并在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4.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者,经保卫处核实后将取消其优秀班级安全委员荣誉称号。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