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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日期:2018-09-18   编辑: 生环学院   阅读:[ ]次

各班级、各同学: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行政[2018]100号)文件精神, 现将2018年奖学金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分类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2016级、2017级、2018级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定向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评)。

2、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具体分类为:

(1)2016级、2017级研究生参评综合学业奖学金;

(2)2018级研究生参评新生学业奖学金(开学时已评定)。

二、获奖比例、金额与标准

获奖比例与标准:综合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具体奖金金额和获奖比例为:
  一等奖,12000元/生.年,获奖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20%(我院分配名额为:2016级9名,2017级12名);
  二等奖,10000元/生.年,获奖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20%(我院分配名额为:2016级9名,2017级11名);
  三等奖,8000元/生.年,获奖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60%(我院分配名额为:2016级26名,2017级35名)。


三、评比程序

1、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开展学业奖学金评比。

2、参评的研究生严格按照《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2017试行)》如实填写《温州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计算得分,同时提交全部科目的成绩单及其它相关支撑材料(中文期刊论文须提交封面、目录及原文复印件,外文期刊须提交论文复印件;发明专利或项目上交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2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发至班长。并由班长于9月23日前将班级排名交至学生科南10B222。

3、学院汇总申报材料,提交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并在全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如有异议,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如有必要可按一定比例组织现场答辩。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附件: 
《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温州大学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2018试行)

 温州大学生环学院2018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各项指标汇总表 - (供班长统计排名用)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