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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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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温州大学优秀校友事迹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7-10-26   编辑:       阅读:[ ]次

各学院、各学区:

  为了展示我校建校84年来的人才培养成果,大力宣传校友的创业风采和突出业绩,充分发挥校友在人才培养中的榜样示范作用,发扬几代温大人艰苦创业、奋发图强的精神,校友办决定向全校征集优秀校友事迹材料,出版系列微刊“温大校友故事汇”,为校史馆动态更新校友信息提供素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温州大学(含温州师范学校、温州师范专科学校、温州师范学院、原温州大学、温州教育学院、瑞安师范学校、平阳师范学校、温州幼儿师范学校,下同)学习过的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预科生,留学生,干部专修生、进修生、培训生,函授生、夜大生,由我校主考的自考生,下同);在温州大学工作过的教职工(含外籍教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名誉顾问等。

  二、推荐范围:

  1.在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重要职务者(一般为县处级及以上);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在所从事的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或有一定权威者;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并取得重大成就者;

4.各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家;自主创业有杰出成就者;

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

6.被国内外省(部、军)级及以上新闻媒介宣传报道者;

7.被收录“名人录”或获得“专家”等称号者;

8.取得其他卓越成就者。

  三、推荐形式:

  采取各学院、各学区以及各地校友会组织推荐、校友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在温州大学校友总会微信公众号直接推荐,也可用书面形式推荐。各学院请推荐至少5名优秀校友,各学区推荐至少2名优秀校友,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校友事迹上报至校友办。

  四、推荐程序:

1.推荐、自荐;

2.上报优秀校友事迹;

3.校友办初审、筛选;

4. 校友工作委员会审定;

5.出版“温大校友故事汇”,向校史馆提供优秀校友事迹信息素材。

  五、推荐时间及要求:

  推荐单位和个人填写《温州大学优秀校友推荐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上10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事迹介绍以及人生感言,生活近照若干张,2017年11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到校友办xyb@wzu.edu.cn)。

  联 系 人:杨老师(86680821 665343)

温州大学党校办(校友办)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