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提高我校的教育国际化水平,促进学科专业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升我校的国际影响力,同时也为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现将组织申报2018年国际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原则
1.申办国际会议的范畴是指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由我校主办、承办或与国内外有关单位共同举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及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论坛、研讨会等。
2.凡我校举办的国际会议,均需提前报批,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申办、承诺举办国际会议。
3.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一般性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学技术领域的国际会议需要国务院审批,须在对外公布前至少提前10个月申报。其他一般性国际会议需要报浙江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批,须至少提前6个月申报。
4.举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必须坚持以我为主,办会目的明确。国际学术会议应符合学校学科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不得举办涉及领土主权、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人权等敏感问题的相关会议。
5. 举办国际会议应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限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二、关于报送计划
请各学院、部门提前做好计划,填写《温州大学2018年度举办国际会议计划汇总表》(附件),于2017年11月28日前统一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外事处(港澳台侨办公室)。
三、申报程序
预报计划不属于国际会议正式申报流程,各学院、部门在完成计划预报工作后,须按照规定时限启动举办国际会议的正式申报手续。正式申报材料(申报相关要求及表格请联系外事处)须在会议拟定召开日期前至少6个月提交至我处,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我处上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四、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86680798(778798)
外事处(港澳台侨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