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生公告
(转)关于做好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0-19   编辑:       阅读:[ ]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温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温大教字〔20127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6年立项到期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立项到期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015年立项未参加验收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由项目组填写延期申请表(见附件2),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二、验收安排
1.验收时间初定于20171115(周三下午),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各项目组须按通知的答辩时间、顺序和地点,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答辩地点签到等候。
2.学校组织专家现场答辩评审,由项目组选定1位同学汇报,项目组成员均可回答专家所提的问题。项目结题验收成绩评定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参加验收项目总数的25%
3.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并组织专家审议项目研究结题报告和相关结题材料。
三、验收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附件3)。
2.项目研究报告(附件4)一份。内容包括立项背景,意义;项目实施原理、方法、技术路线等;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国家级项目研究报告字数要求10000字以上,校级项目研究报告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
3.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5)及支撑材料集一册:获准授权的专利(含受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实物作品、模型、图片、图纸、公司注册资格证、销售业绩及财务报表等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论文、证书提交复印件即可,统一为A4格式,装订成册)。填写成果汇总表(附件6
四、材料提交
结题材料须在10月30日前送交放置于10C506门口的架子上,全部材料的电子文稿(附件3至6须打包成压缩包,并以“学院 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方式命名)发送到电子稿交到shxykx@126.com。联系人:罗芷菁同学15605876885。
五、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