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文件精神,经审查、评估、公示、异议处置等程序,确定立项2021年度温州市基础性科研经费自筹项目1011项,具体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签订:
请项目负责人于8月13日至9月30日(校内截止时间9月25日)期间通过温州“科技大脑”完成合同签订。具体路径为: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我的”-项目事项列表-合同记录(科技大脑网址:http://dn.wzkj.gov.cn);项目负责人不需报送书面材料。
合同签订成功后,各学院汇总老师的纸质版申报书、合同书(有审核通过水印)、合作协议,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后交到科技处(南校区行政楼703b)。
二、有关事项:
1.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书。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局将按相关程序撤销立项。
2.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1.校内联系人
孔潇(86596003)
2.相关处室联系人
(1)高新产业与自创区建设处
王晨之(工业),联系电话:88962071
(2)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牛国旭(农业社发),联系电话:88962062
郑斌娇(医学),联系电话:88962013
(3)科技合作与院校服务处:
林思思(合作),联系电话:88962035
(4)研发投入与综合服务处:
陈 峰(软科学),联系电话:88962076
(5)温州市“科技大脑”管理系统:
黄良孟,联系电话:13905870508
温从志,联系电话:13858046767
(6)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
大数据管理中心朱彬磊,联系电话:88960883
温州市科技局研发投入与综合服务处王小军,联系电话:88962021。
附件【附件1:温科计〔2021〕2号 关于印发2021年温州市基础性科研项目(经费自筹)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