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现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申报,有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推荐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推荐。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级知识产权局统一推荐,不占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
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以“温州大学”为单一专利权人的项目限额推荐2项,请拟申报的项目组务必尽早联系科技处,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四、材料要求
(一)材料形式
申报团队将申报材料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 U 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院士姓名或者推荐单位名称。填写申报材料确认表,格式见附件 7,具体材料包括:
(一)院士推荐意见书一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
书复印件)或者推荐函一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8、9。
(二)项目资料一份(电子件),其中:参加省局推荐渠道的项目应当提交纸件材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 7 份,其他各 1 份。
每个项目资料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 文档);
2.证明材料(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 PDF 文档,不超过 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同时可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三)要求全部专利权共有人签章的共有专利权人声明,格
式见附件10。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材料受理日期截止:2021年9月16日16:30。
2.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推评。
3.材料受理地点:温州大学行政楼7楼701B科学技术处成果科。
三、其他事宜
联系人:薛玉香; 电话: 669209
附件: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3.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