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负责人、任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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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教学时间到2024年7月5日结束。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
1、考查课程在停课前考完,集中考试课程安排在2023年6月27日至7月5日。
2、提前考课程的考试时间由任课老师自主安排,正常情况下,一间教室需两名监考教师,如另需安排监考教师请尽早与教学科联系。
二、考试组织
期末考试由教务处、学院两级负责。教务处做好全校公共课程考试组织工作,统一安排全校公共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场地,制作详细的考试安排表;开课学院负责出卷、试卷审核;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课程考试考务工作、监考教师安排和指派各课程主考教师。
三、试题要求
1.所有多位教师参与同门课程教学的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均应统一出卷。
2.所有课程按大纲要求拟两份份量、难度相当的试卷并提供标准答案。试卷必须统一使用教务处制作的试卷模板出卷,并写明考试科目、试卷类型(AB卷)、考试对象及考试形式(包括开卷、一页开卷、闭卷等),开卷试卷必须说明允许学生所携带资料的范围,并在停课前告知学生。
3.每份试卷应附上《试题审批送印卡》、《温州大学考试命题审批表》。
4. 请各任课老师在2024年6月15日前将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材料交给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在2024年6月17日前将试卷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送交学院教学科。(▲提前考课程的试卷材料也请先交给专业负责人,由专业负责人审核后再发至教学科)
四、成绩登录
1.成绩录入,请任课教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规定时间前录入成绩,以免影响学生及时查看,耽误学生补考重修考试准备。
2.课程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结合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不低于30%。考试课程按百分制计分,考查课程按五级制记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教育实习成绩分教学和班主任两门各按五级制评分,专业实习成绩按五级制评分。
3、申请缓考的学生统一由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在开考前录入,无故未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由任课教师在备注栏填入“旷考”(无需做其他标注)。
五、试卷归档★
任课教师将纸质考试材料签名(必须用黑色笔签)后,于放假前或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送交教学科。材料清单如下:
1.按学号顺序排好的试卷及监考记录表、考生名单;
2.成绩登记表3份;
3.记载平时成绩的平时成绩登记表(平时成绩中必须有考勤、课堂表现、作业情况等具体名称体现出来)1份;
4.考试分析报告1份;
5、达成度分析报告1份(仅生科专业的课程需提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翠英;电 话:668916;邮 箱:969780588@qq.com
教学科
2024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