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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下半年)拟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日期:2025-07-01浏览量:

各研究生:

为提升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环节管理,现就2025年(下半年)拟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审查

请各同学根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核查个人课程是否修读完成并获得学分。

注意:根据《温州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规定:“学位课程各科成绩需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未达到75分者,须在培养年限内重修后达到75分。”《温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规定:学位课程各科平均成绩需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未达75分者,须在培养年限内重修后达到75分。

二、学位英语成绩审查

1、请各同学在研究生系统中完成学位英语审查申请,申请途径:研究生系统——学位——学位英语。

注意:上传附件为六级成绩单。

2、学位英语成绩要求参照《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公共外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三、中期考核审查

1. 通知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与筛选工作的通知》,相关链接:https://shxy.wzu.edu.cn/info/1040/102901.htm

2. 系统材料提交与审核

研究生系统中上传《个人小结》,无格式要求。上传完成后请导师进行审核。

上传途径:研究生系统——培养——培养过程——中期考核,上传《个人小结》后提交,并请导师进行审核。

四、开题报告审查

1.通知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相关链接:https://shxy.wzu.edu.cn/info/1040/102921.htm

2.系统材料提交与审核

(1)研究生系统中需提交开题报告初稿word版、初稿PDF版,提交后请导师进行审核;

(2)导师审核通过后上传开题报告终稿PDF版签字稿。

上传途径:研究生系统——培养——培养过程——开题报告。

五、科研成果

根据《温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获得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以温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的具体形式可为学术论文、专利、学术著作、科研奖励、行业标准、研究报告、智库成果、竞赛获奖等。”成果需学生本人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论文以录用为准)。

(1)系统提交

研究生系统中需上传在读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并且一定要勾选“是否用于学位科研”,如有多个学术成果,选一项代表作即可。

提交途径:①研究生系统——科研——科研成果录入——提交;

②学位——学位科研提交——选择其中一项勾选即可;

③联系导师,请导师在研究生系统中完成学位科研审核。

(2)纸质材料提交

①学术成果如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封底等,外刊如无封面等可用检索证明代替并提供学术论文;网络发表提供网络期刊的目录、论文内容并导师审核签字;如论文未发表而已被录用的,提供录用通知书原件或者投稿系统录用相关证明、论文内容并导师审核签字,毕业一年内(最迟不超过最长学制)补充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封底等(如未按期提供,可视为在规定学制内科研成果未达要求,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撤销所授学位等处理)。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译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②提交的材料上用铅笔注明学号和姓名。

③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的学术成果保持一致。

六、学术活动及学术报告环节

1、通知要求

根据《温州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和《温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以及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各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生物学、生态学:学术活动不少于10次;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

药学、资源与环境:学术活动不少于5次;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

学科教学(生物)不作要求。

2、材料提交

(1)系统提交

研究生系统中需提交相关记录,提交途径:研究生系统——培养——培养过程——学术报告/学术活动。学术活动上传附件即《研究生参与参加学术报告专题讲座登记卡》中的“讲座(报告)笔记”,提交后需导师审核通过。学术报告上传附件为汇报讲稿。

(2)纸质材料提交

提交《研究生参与参加学术报告专题讲座登记卡》,需完成导师签字。

七、实践环节

1.通知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链接:https://shxy.wzu.edu.cn/info/1040/102891.htm

注意:学术型硕士需完成教学实践、工程实践、社会实践三项的2项,社会实践由学工办统筹安排;专业学位硕士按照培养方案,资源与环境专业学生完成不少于1年工程实践、药学专业学生完成不少于1年专业实践、学科教学(生物)专业学生完成不少于1年教学实践。

2.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提交

学术型硕士:《温州大学研究生实践环节成绩评定表》(详见附件8)一式3份,须按要求填写,除签字外其他内容可电子填写,内容完整、本人和指导教师签字完整、时间完整。

专业学位硕士:根据《温州大学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的指导意见》(详见附件9),须提交《温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评定表》(详见附件10)一式3份、《温州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日志(周记)》(详见附件11)一式1份。须按要求填写,除签字外其他内容可电子填写,内容完整、本人和指导教师签字完整、时间完整。

注意:原则上实践环节应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

(2)系统提交(纸质版学院盖章后返回再上传系统)

研究生系统中需提交实践成绩评定表,学术型硕士需提交《温州大学研究生实践环节成绩评定表》(详见附件8),专业学位硕士需提交《温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评定表》(详见附件10),须上传签字版PDF格式。

提交途径:研究生系统——培养——培养过程——其他环节——新增,先选择“培养环节”,再上传附件。

注意:上传系统选择培养环节时,生物学、生态学专业统一选择社会实践与教学实践,资源与环境选择工程实践,药学选择社会实践,学科教学(生物)选择教学实践。

八、其他说明

1.以上审查环节中纸质材料、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8日,纸质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收齐交至10B215梁老师处。

2.联系人:梁老师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