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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温州大学生环学院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集中教育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日期:2025-06-06浏览量:

学生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扎实做好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集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毕业生党员专题党课,强化思想政治与党性教育

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党性教育是大学生党员教育的关键环节。学院各党支部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党课、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思想政治和党性教育,抓严抓实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最后一课”,帮助毕业生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各党支部要针对毕业生的组织关系转接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从源头上杜绝出现“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确保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规范有序。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归档

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对所有毕业生党员档案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确保党员档案材料的规范和完整。

1.材料及时归档。参照《生环学院毕业生党员档案核查清单》(见附件2),整理好每一位党员的相关入党材料,并归档。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统一交至学院组织员刘纪峰老师处。

2.材料及时核查。在毕业生离校前,集中检查、整理党员档案材料是否规范齐全、发展党员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如签字、印章等是否缺失。同时,将党员《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发展对象集中培训证明等材料制成电子文档附件2电子版形式,留存于学院党委,以备后续查阅。

3.材料及时交接。所有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整理好有送至10B206办公室,附上材料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8,内含两张表),并做好交接记录。

三、落实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各位毕业生党员要强化组织关系转接责任意识,全面了解相关流程要求,及时办理转接手续,做到即转即落。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至本人居住地党组织。确有困难的需与学院组织员联系确认实际困难,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并按要求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附件3,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3)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校的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党员,按要求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附件3。出国(境)后,每半年至少与党组织联系1次,返回后按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2.党支部应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要切实履行好转出地党组织工作职责,做到组织关系应转尽转。

1)已落实单位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

对于已经落实好单位或去向的毕业生党员,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将组织关系转接到单位党组织或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党组织。

线上转接。若接收单位党组织为“全国党员信息系统”的建库单位,组织关系转出均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线上平台完成转接工作详见附件4

线下转接。若接收单位党组织非线上系统的建库单位,毕业生党员应当向转出单位党组织申请开具《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详见附件5,提供接收单位党组织(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的名称信息,以及接收单位党支部的名称信息,各党支部联系学院组织员,组织员负责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组织部819A办公室盖章(第一联学校留存,第二、三联交由党员本人用于新的党组织报到使用,第三联回执联需由接收单位党组织盖章后寄回到学院党委组织员处)。待组织员收到第三联回执后,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发起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录入回执信息同时上传至《2025年组织关系转出统计表》中留存,以便后续统计与管理(详见附件6)。

2)未就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

对于暂未落实好转接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在居住地稳定居住6个月以上或有固定单位的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根据就近、方便和有利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原则尽快转移组织关系。确实暂无法转接的,要采集好基本信息,并办理毕业生组织关系暂缓转接登记详见附件7,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做好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其中的预备党员,各党支部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3)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对于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要督促党员办理好保留党籍登记,并做好党员在国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党员回国后,依据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转接组织关系的有关工作。

四、加强对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的毕业生党员的联系管理

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出国(境)学习研究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各党支部安排专人每季度至少联系1次,及时了解其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督促其按规定交纳党费、定期汇报思想、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对其中的预备党员,扎实做好教育培养考察工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五、相关时间要求:

1.6月21日前各党支部完成加强离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教育三会一课或者主题党日活动

2.6月30日前完成毕业生党员档案归档、转递和核查工作。

3.630日之前完成《温州大学2025届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表》(详见附件6)和《温州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缓转接登记表》(详见附件7填报工作

联系人:刘纪峰

办公室:生环学院10B206     联系电话:86590539

全国统一党员咨询服务电话“12371”。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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