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高校二级院系党建强院行动,推动高校党建整体建强的意见》(浙教工委办〔202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21〕59号)文件精神,按照《温州大学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进阶考评管理办法》(组发〔2025〕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院党委2025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对象
全体师生党支部书记
二、述职评议内容
1.党建责任履行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情况,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情况;落实党支部参与决策制度机制,在立德树人、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等重要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情况。
2.基层党建成效情况。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情况;特色活动创建和党支部品牌建设情况;党支部取得的成绩、荣誉和表彰情况。
3.查摆解决问题情况。党支部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工作的主要思路和具体举措等。
三、述职评议方法步骤
1.撰写书面述职报告。各党支部书记对照述职评议内容,撰写年度述职报告,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仔细查摆问题差距,明确未来建设方向。
2.召开述职评议会议。学院党委组织召开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初定于3月中旬召开),相关师生代表参会听取各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学院党委书记要对述职情况进行现场点评,特别要点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
3.述职评议结果评定。召开学院党委会议,结合述职评议、现场测评、党支部建设规范化运行实际等,按“好(90-100)、较好(80-89)、一般(70-79)、需改进(70分以下)”四个等次作出综合评价,评为“好”等次的支部不超过支部总数的三分之一。
4.述职评议结果运用。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结果作为推荐样板(先进)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的重要参考。综合评价结果为“需改进”的,要对支部书记进行约谈、限期整改。结合《温州大学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进阶考评管理办法》,注重将测评指标细化、量化、具体化。学院党委根据“堡垒指数”综合考评得分对所属党支部进行星级评定,要对所属党支部“堡垒指数”星级考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反馈。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按照述职评议内容,拟定本支部2025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可制作展示时长为5分钟的PPT进行工作述职(不做强制要求)。
2.学院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对述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向党支部书记反馈,并帮助党支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联系1个排名靠后的党支部并抓好整改提升;要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培育先进党支部。
3.学院党委要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于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研究解决。
五、材料报送
请各党支部于2025年3月13日前报送电子版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发送到邮箱55998351@qq.com;纸质版(含手写签名)送到10B215办公室。联系人:刘纪峰,联系电话:651900(手机短号)。
附件1:组发〔2025〕12号+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基层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进阶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中共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