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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 立项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12-08   编辑: 生环学院   阅读:[ ]次

各班级、各同学:

为了强化学风建设的过程性管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根据学校通知及《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文件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的申报立项活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班级;

2.上学期没有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班级;

3.申请班级参照《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温大行政发〔2021〕79号),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2023年12月7日(周四)—12月14日(周四),系统申报。

【申请流程】:

PC端(推荐使用):温州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全部应用—学工系统(新)—服务大厅—评奖评优—集体评奖评优申请—优良学风班立项申报。

移动端:我的温大—我的应用—移动学工—服务大厅—评奖评优—集体评奖评优申请—优良学风班立项申报。

2.申报班级填写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立项申报表(附件2)以及班级当学年三分之二以上任课教师推荐意见表(附件3),两张表的纸质材料填写好班主任、任课老师署意见并签字以后,拍照(照片要求清晰,也可用扫描全能王等软件进行拍摄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

3.学院在对各班级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任课教师对班级学风评价的意见后,拟确定立项班级名单。原则上,每个学院按照不超过班级数的20%比例推荐。

4.学院公示。学院将在2023年12月20日(周三)前确定拟立项班级名单,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会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5.经校学工部审核,确定拟立项班级并在校办公网上公示一周,最后将确定立项班级名单在校办公网上公布。

三、其他说明

1.每学年的校级、院级“优良学风班”均将从立项的班级中评选产生(被评为校级“优良学风班”的班级,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增加下学年或下学年各学期三等奖学金名额一名;被评为校级“优良学风班”的班级,毕业时增加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具体名额数为获得“优良学风班”荣誉次数;立项的专升本班级评优情况将根据班级学风表现酌情考虑)。

2.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申报立项工作,要把“优良学风班”立项和创建过程作为优化班级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3.各班长要将“优良学风班”申报立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级中,广泛动员、营造氛围,积极参加学校此次申报立项活动。班主任要认真做好立项申报的指导工作。鼓励曾获得过“优良学风班”荣誉的班级继续申报。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办赵老师,办公室:10B222 联系电话:0577-86689082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