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为弘扬科学精神,培养高质量拔尖创新型研究生,激励研究生追求卓越,学院设立研究生卓越奖学金(以下简称“卓越奖学金”)。根据行政〔2025〕32号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5年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卓越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及奖励金额
1、评定名额
每年获奖人数,依据当年预算和财力情况、研究生申报业绩情况确定,坚持宁缺毋滥和卓越典型的原则,没有特别合适的可空缺。
2、奖励金额
每年评审一次,博士生奖励标准为50000元/人,硕士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人,指导研究生获得卓越奖学金的导师奖励10000元。
二、卓越奖学金奖励对象
我院就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若成果特别突出,毕业一年内的研究生也可经由导师推荐参评。
三、卓越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一般要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
(4)学术创新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硕士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博士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①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申报人为第二完成人)在权威期刊(一般为SCI一区)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
②获国家级科研奖项(排名前五)、获省部级科研奖项(排名前三);
③作为负责人在一类学科竞赛项目中获得国家二等奖(银奖)及以上;
④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申报人为第二完成人)获国际发明专利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且有转让协议或获得推广应用,产生较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⑤以排名第一撰写的研究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省部级及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单位采纳;
⑥取得其他突出业绩。
四、卓越奖学金评比程序
1、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参照评选条件,报导师推荐确认后,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支撑材料。毕业一年内的研究生参评需经导师推荐。
2、材料审核
3、组织评审
成立卓越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人业绩进行评审。
4、结果公示
5、发文表彰
组织分享会、宣讲、访谈、报道等形式
五、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电子版材料:附件2-6(按要求重命名,签名处插入电子签,承诺书手写后上交扫描件),汇总为一个压缩包,主题为“班级+姓名+卓越奖学金”,于11月26日上午11点前发送至邮箱:sh_xueshubu@163.com,收到回复邮件视为提交成功。
注意:个人申请表(附件2)中代表性成果限填5项,其中对标条件栏依照管理办法(附件1)内的基本申请条件相应填写;汇总表(附件4)中荣誉成果在包含基本申请条件基础上可自行增加,不限数量;证明材料(附件3)荣誉成果顺序,按照汇总表荣誉成果依次排列提供。
六、有关说明
1、本次研究生申报卓越奖学金材料的认定时间为申请人自入学至卓越奖学金评选规定的学院官网通知发布时间,以温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由生环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577-86598963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