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为做好今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2026年上半年高中、中职及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通过温州大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符合认定条件的我校全日制2026届毕业生、在校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
二、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认定程序
(一)学生个人网上报名
1.统一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2026年6月3日至16日。申报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一)。
2.网上报名时现场确认点的选择(务必仔细查看,切勿选错)。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点选择温州市教育局的“2026年温州大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报点”“2026年温州大学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报点”“2026年温州大学教育学院应届毕业生及研究生申报点”;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点选择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的“温州大学应届毕业生及研究生确认点”“温州大学教育学院确认点”。
学院后续会再统计报名学生的报名号信息及现场确认点。
(二)学校组织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安排。现场确认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至25日。确认点设在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学院学工办辅导员会自行与招生与就业处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开展现场确认工作,无需申请认定学生本人到场。但学生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准备相应的认定材料,逾期责任自负,不再另行安排。
2、申请认定学生需上交的材料清单(有相关调整,务必逐一核查!):
(1)报名号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表格在此次认定报名系统里直接打印);
(2)《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一份;
(3)体检表原件一份(统一在瓯海三医体检,体检表会直接送到学校);
(4)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在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如小学科学、初中科学、高中生物……)。
网上核验(学信网信息核验)同步进行,无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信息(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信息(特别说明:①第一批毕业的学生,信息导入正常,可正常办理;在学校毕业证录入学信网后,还需要各申请人登录系统线上核验,请务必关注学校通知,以免影响后续流程;②若延期毕业(发证日期晚于6月25日),请参考社会人员流程,学校无法办理);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审查和汇总
请各位申请认定的学生根据清单要求自行准备好材料,统一交至班长处(专升本及研究生等非师范班可由个人自行提交),班长按班级报名号顺序整理好后于6月18日(周四)前收齐交至10B222次仁顿珠老师处,学院收齐后会将材料(按学科分类整理,例:小学语文、高中数学...)整理统一报送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复查申报材料,无误后学校会将相关材料送交相关认定机构。
认定结果在温州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ob.wzu.edu.cn网络公示一周。
四、体检安排
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合格人员需参加集中体检。我校2026年的体检安排如下:
学生自行前往指定医院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梧田街道瓯越大道2286号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3号楼1楼体检科(计划在学校申请认定的学生必须在该指定医院体检)。联系电话:0577-56875386。
体检时需带身份证。体检时间:5月4日至5月30日,早上8:00—9:00报到。体检费用、网上预约流程、说明、体检表(自行打印)等详见《附件二、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说明》。
五、其他说明
(一)教师资格证书中“任教学科”栏目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用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专业相一致。
(二)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专升本非毕业班学生用专科毕业证书申报,研究生用本科毕业证书申报。
(四)教师资格证书预计7月中旬由学院学工办寄送给学生(系统里“证书领取方式”可随意填写不作数)。
(五)《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选“统考”; 参加校考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选“免试认定”。
(六)教师资格证书预计7月中旬由学院学工办统一寄送给学生。
六、工作要求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指导,精心部署,严格遵照认定程序,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QQ群:温大教师资格认定群,群号881497172。
学校咨询电话:0577-86680986;
学院咨询电话:0577-86689082 联系人:次仁顿珠老师 生环学院10B222
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附件二、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说明
温州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