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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9-26浏览量: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审条件

各学院在各类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当年学生手册中的学生管理办法进行评审,学院的评审过程参照《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附件13-14),务必确保程序规范严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9月28日中午12:00前,学生提交国家奖学金材料至指定邮箱,经过学院联评后,报送至学工部;其中推选出国家奖学金特别奖人选参与学校联评。

2.10月10日前,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推选1名学生参加浙江省组织的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

四、资助额度和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10000元)

五、学生填写的材料

1.国家奖学金特别奖推荐材料:电子版《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3)、国奖生的照片(本人原图生活照1M以上,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电子版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

2.国家奖学金材料:电子版《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3)、国奖生的照片(本人原图生活照1M以上,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六、其他说明

1.奖助学金发放。国家奖学金在评选当年的年底一次性发放

2.学生在休学期间不能享受任何资助,申请国奖学生要满足上学年(两学期)和本学年均在籍在校。

3.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这里的学习成绩是指学业成绩,不是智育成绩。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

4.转专业学生以评选的实际学年所在的专业为准,此次评选的是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

5.根据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组会议研究,在开学两周内完成缓考考试并有成绩的(本次缓考成绩完成时间截止到9月23日),纳入评选;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缓考考试的,不纳入评选范围。

6.当选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在下学期配合学校参与“我是国奖生”系列励志课程、学风表彰宣传等活动。

7.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资助对象,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8.每位申请者的电子版《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全部重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如“张三340111000000000000申请审批表”;国奖申请审批表需严格按照附件1表格后面的填写说明和样表要求规范填写,不得破坏表格格式,学工部会将当选者的申请表提交国奖评审系统。评审系统校验成功后,再通知国奖生和学院完成签字盖章。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