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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大学2023年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的通知
日期:2023-04-17   编辑:    阅读:[ ]次

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实施办法》(2023年4月12日修订),现就2023年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2022年度在学生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包括专任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行政管理、教辅及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等),要求工作满2年及以上

二、奖项设置及金额

评选:10人;金额:5000元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推荐阶段。根据评选条件,请有意向参与评选的老师于4月19日(周三)上午12点将推荐参评电子版材料(附件1-3)统一发送至邮箱353864203@qq.com,邮件以“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姓名+育人典范奖”命名。

2、联评阶段。校学工部牵头召开联评会议,确定“育人典范奖”初步名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审定阶段。初步评定的“育人典范奖”获奖名单报陈国同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其他说明

1、相应荣誉的获奖时间限定于2022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奖。

2、曾获得“育人典范奖”(含“育人典范奖”提名奖)的教师(参照附件4),不再参评。

五、联系方式

学工办赵舒展老师 生环楼10B222 咨询电话:86689082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