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教育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温州大学“步青教学卓越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4-29   编辑: 李莹   阅读:[ ]次

单位、各教师:

    根据新发布的《温州大学“步青教学卓越奖”评选办法》(温大行政【202050号)精神,现将2020年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和推荐名额

“步青教学卓越奖”设“教学名师”“教学新秀”个类别。评选工作每两年开展一届,每届“教学名师”不超过10名,“教学新秀”不超过20名。

二、参评对象

本校教学第一线,拥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实验技术人员除外),直接从事理论与实践教学、实验教学的在岗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各级各类“教学名师(奖)”“教学新秀(奖)”的教师不重复申报同类奖项。“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再申报“教学新秀”。

三、推荐名额

    在符合申报条件前提下,各学院或相关部门每类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

四、参评条件

1.“步青教学卓越奖”申报者需符合《评选办法》中相应奖项条件。

2.本学期线上教学表现优秀者,优先推荐。

五、评选流程及规则

1.518日之前,凡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由本人填写《温州大学步青教学卓越奖申报表》,整理申报人证明材料电子文档,上交学院或相关部门

2.525日之前,各学院或相关部门成立以院长或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推荐评选小组,负责推荐候选人工作,推荐人选及材料在学院或部门内公示,如无异议,学院或相关部门签署具体推荐意见后将《教师申报表》、《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人证明材料(为节约纸张、提高效率,仅需提供PDF电子版,具体见申报书附件目录)、教学录像(完整的一节课堂实录,40-45分钟,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教师必须出镜;要有学生的镜头,并须告知学生可能出现在视频中,此视频会公开。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每一个单位申报材料放一个档案袋,贴上封面(含教师姓名、申报类型、单位等信息)。

3.529日前,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教发中心根据教师申报材料和推荐情况对参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评审专家组。

4.6月1日-6月19日,评审组成员根据评审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申报材料、教学视频、调查访谈、现场汇报等对参评教师开展评审

5.6月28日前,专家评审组召开由全部成员参加的评审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合议、表决,产生获奖候选人并准备上报校长办公会。

六、材料上交注意事项

请学院或相关部门于5月25日(周一)15:30之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南校区行政楼40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54129191@qq.com。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779525/673356。

七、补充说明

本学期由于受疫情影响,情况特殊,如有需重新制作现场教学录像者,上交时间将根据返校复学整体时间做一定顺延,届时另行通知。相关申报教师务必待线下教学恢复正常后再启动现场教学录像制作。评审时间也将顺延。

如有需要确认学评教成绩(原始分)在同类课程排名情况可直接咨询咨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