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费减免等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2026学年申请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低年级(大一、大二)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一)城镇低保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以及处于家庭所在地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需提供相关的电子支撑材料);
(二)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的其他奖学金、助学金资助,还无法解决学费问题。
(五)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学费减免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其他高金额的奖助学金。
(六)学费减免一般在评选当年的年底一次性发放
二、减免标准
学费减免分为三档,一档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全部;二档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1/2;三档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1/3。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26日前提出申请,填写《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 温州大学学费减免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以及相关的电子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10B222杨老师处,电子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于10月27日上午10点前发送至邮箱(wdshshb@163.com),邮件以“班级+学费减免”命名。请确保材料齐全并按时提交,逾期或不全均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二)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和相关材料,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报送到学校复审。
(三)学校审核和奖金发放
学校收到学院推荐的申请材料后,再次进行审核、评议,具体名额酌情而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安排进行学费减免。
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学工办杨老师,办公室:10B222,联系电话,0577-86689082。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