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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生创新科研活动自主项目经费报销的通知
日期:2012-11-05   编辑:       阅读:[ ]次

各班级团委:

为方便学生开展学生科研立项工作,提高我院科研素质,加强我院学生科研品质。2011年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创新科研活动自主项目的资金赞助工作已经开始,请班级班委及时通知课题负责人,积极配合资金赞助工作。望课题负责任负责人仔细研究,认真探索,积极与指导老师联系,争取按时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2011年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创新科研活动自主项目成功结题的各课题负责人

二、 赞助金下发流程

1、各课题负责人上交金额为500元的发票。

2、院学生科协进行审核。

3、上交至负责老师处报销。

4、资金下发,各课题负责人领取500元赞助金。

三、 报销材料

1、各类车、船票的发票

2、文具用品店的发票

3、超市的发票

四、赞助原则

1、课题经费以500元每个课题为基准,由课题负责人统一领取。

2、本课题经费仅供课题研究,严禁个人私自使用。

3、若课题未能顺利结题,则该课题的所有成员均不享受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创新科研活动自主项目的课题赞助。

五、有关要求

1、于2012年11月13日晚20:30前,将发票(按要求粘贴于温州大学凭证粘贴单)、温州大学差旅费报销单和温州大学经费报销审批单送至院学生会办公室10C-504,在发票背面写上课题负责人的姓名。令外,将课题项目汇总表同结题材料电子版一起发送至生环科协邮箱shxykx@126.com

2、若有突发情况不能正常上交发票,请于截至日期前电话联系科协负责人,做延迟申请。若截至日期之前未上交发票,当放弃课题赞助处理。

3、资金下发后,请个课题负责人及时到院学生科协处领取。

六、注意事项

1、超市及文具用品店开示的发票,项目内容写文具用品或工作用品。

2、排头即付款单位写温州大学,发票时间仅限2012年为有效。

3、若发票内容书写不正确,一律不予承认,请重新开示正确格式的发票。

4、本课题赞助的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所有。

5、若有疑问,请联系负责人:

黄璐夷:18367818297/678297

陈思涵:18367825896/665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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