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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的通知

来源: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日期:2025-07-04浏览量:

导师、各研究生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4号)规定,现启动2024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工作。

一、申报范围

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或毕业生在学期间自主取得的专业相关创新成果(如毕业生申报,申报成果取得时间应在毕业后的一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应为实习实践期间,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二)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实际问题;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或在政策建言上被政府部门采纳等。

(三)对于填补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创新成果,优先鼓励申报。

(四)涉密成果不参与申报。

三、材料提交

(一)电子材料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1)。

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附件2)。

3.支撑材料: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汇总表_姓名;申报表_姓名;支撑材料_姓名。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姓名。其中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申报表需发送签字后的PDF 扫描版本。

(二)纸质材料

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1份。

四、推荐名额及报送时间

我院有5个直推名额。

请申请人于2025年9月8日前上交学院研究生培养科,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20190338@wzu.edu.cn,邮件以“姓名+省优秀实践成果申报”命名,纸质材料交至学院10B206梁老师处,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梁老师(666112)。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