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老师: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引导广大教师更加深入研究和实施案例教学,推动我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3号)规定,现启动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工作。
一 、材料提交
1. 电子材料
(1)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向所在单位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需分开编写为两个文档。
(2)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多位作者需全部签字确认。详见附件2。
(3)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分为申请认定、直接认定两类)。详见附件3、4。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
申请认定汇总表/直接认定汇总表_姓名;
排序顺序_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作者授权书/案例正文附件(如有)/案例使用说明附件(如有)_学院名称_申请人姓名;
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学院名称_申请人姓名。其中,每个案例的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需分成两个文档,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及学院盖章扫描件,作者授权书需发送本人签字后的PDF扫描版本,案例正文附件或案例使用说明附件如有多个,需压缩为zip文件,申请认定的案例和直接认定的案例需汇总为两个文件夹。
2. 纸质材料
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1份。
二、推荐名额说明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不计入本单位名额内。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请单独填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直接认定)》,除需提供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与作者授权书外,还需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直接认定案例需为近三年内(即2022年1月1日以后)的案例素材。今年我校申请认定申报限额26项。
三、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材料请于2025年9月8日前报送学院研究生培养科,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20190338@wzu.edu.cn,邮件以“姓名+省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命名,纸质材料交至学院10B206梁老师处。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666112)。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