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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审查、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日期:2025-07-09浏览量:

各2025年(下半年)拟毕业研究生及相关导师:

为提升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环节管理,现就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审查、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申请开放时间:2025年9月8日-9月14日)

请各拟毕业研究生认真审查各自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包括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学位英语成绩、科研成果、中期考核、实践环节、学术活动及学术报告等各个环节,并在研究生系统完成资格审查报名,由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核。

资格审查报名途径:研究生系统——学位——状态查询——2.资格审查。

具体要求请查看:关于2025年(下半年)拟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的通知,通知链接:

https://shxy.wzu.edu.cn/info/1040/142301.htm

二、论文评阅

各导师、各同学应高度重视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的撰写、修改、成稿工作,加强监督,确保毕业学位论文的质量优良目标。

(一)导师评阅、学位论文盲审稿初稿提交(2025年9月16日前)

1、盲审初稿提交途径

(1)初稿电子版交给导师进行审核。

(2)点击链接将初稿(PDF版)上传至云盘:

https://pan.wzu.edu.cn/collection/4e573ad1436dda9feea289a0ee95b763

2、盲审初稿论文格式要求

论文格式依照附件2:《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温州大学行政〔2016〕153号)文件要求,提交的盲审论文含封面(盲审格式)、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注释、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作者、发表卷期等信息一律用“XXX”替代,详见示例),除去扉页、版权页、致谢等部分,论文封面及论文中不得出现温州大学、指导教师及作者等相关信息,一律用“***”替代。

示例: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1] XXX[J]. Journal of Materials Science-Materials in Electronics,2022,X(X): XXXX -XXXX.SCI收录,已发表,第三章的研究成果.

[2] XXX, XXX, XXX[J]. Journal of Physics: Conference Series.2021.X(X)(本人第一作者).EI收录,已发表,第四章的研究成果.

论文封面采用学校统一格式附件2-1:《盲审论文封面》。论文文件名以学号+专业+姓名命名。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2025年9月16日-10月12日)

各课题组应组织专家通过预答辩方式对所拟提交送审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把关,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作出是否同意送审的决定。对未能达到学位水平要求的论文,按规定做延期处理。

1、预答辩前

各课题组自行组织预答辩,应根据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的研究内容聘请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评议组,评议组一般不少于3人(一般具有高级职称,其中至少1人为正高职称)。

学生须在研究生系统中录入研究方向、指导小组成员、预答辩简况、相关发表论文、论文撰写进度、评审专家等信息,并提交。

提交途径:培养——培养过程——预答辩。

2、预答辩中

各课题组应安排一名预答辩秘书填写附件3:《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决议》,预答辩秘书应为校内教师且中级及以上。

3、预答辩后

预答辩秘书应在预答辩结束后2天内将附件3:《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决议》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版)交至10B206梁老师处。

研究生导师应在预答辩结束后2天内在研究生系统中进行预答辩审核。审核途径:研究生系统——培养——培养过程管理——预答辩。

(三)学位论文盲审稿终稿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2:00)

1、盲审终稿论文格式要求

格式要求同盲审初稿论文格式要求,论文文件名以学号命名。拟毕业生在研究生系统中填写论文相关信息,上传的盲审论文含PDF、WORD两种格式(如论文无法用WORD撰写的,仅需上传论文PDF版),两种格式的盲审论文内容必须完全一致。盲审论文必须规范排版,确认版本无误后再提交。若评审中发现论文格式不符合要求,则评阅意见无效。学位办不接受任何以版本传错为由的申诉。

2、盲审终稿系统提交途径:研究生系统——学位——盲审论文提交

3、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均应送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阅,论文送审前须经过学位论文不端检测系统的检测,对文字重复率较高及存在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不予以送审。学位论文格式审查不符合盲审格式要求的将不予以送审。

4、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反复修改完善提升后,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评语,生成评语表(附件4)打印签字后交学院(存毕业生学位档案),并进行拟提交盲审学位论文审查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检测、送审。

(四)论文评阅及结果处理(2025年10月20日-11月15日)

1、论文查重通过后,由学校统一送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阅。

2、评阅意见结果处理依照《温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评阅人对研究生论文或实践成果的学术评语,是评价研究生论文或实践成果质量的重要依据。

专家评阅意见分为:A.同意答辩(总分≥85分);B.同意经过

小的修改后答辩(75≤总分<85);C.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暂缓答辩(60≤总分<75);D.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总分<60)。

第二十二条 评阅意见均为“B”及以上,视为“通过盲审”, 方可进入修改答辩环节;否则视为“存在异议”,不得组织答辩。

第二十四条 当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盲审存在异议时,根据评阅意见的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

1.评阅意见为“CC”时,申请人根据评阅意见书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进行修改,修改时间至少3个月,具体时间由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定。修改后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分委员会主席批准,提交2位专家进行评审,评阅意见均为B及以上方可申请答辩;如果评阅意见中仍然存在C及以下,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2.评阅意见为1个C,其他为A或B时,申请人根据评阅意见书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具体时间由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定。修改后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分委员会主席批准,提交1位专家进行评审,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方可申请答辩;如果评阅意见中仍然为C及以下,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3.评阅意见为“AD”时,直接增加1位专家进行评审,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方可申请答辩;如果评阅意见中仍然为C及以下,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4.评阅意见为其他情形时,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位申请程序终止后,申请人须根据评阅意见书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进行实质性修改,6个月后1年内按程序重新送审。三次盲审仍然不通过,原则上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三、学位论文答辩

(一)学院答辩资格审查判定(2025年11月17日-11月22日)

1、学生系统申报(11月17日前)

拟毕业研究生登录研究生院管理网站在学位申请处填写相关信息,学院完成资格审查认定。

申报途径:研究生系统—学位—状态查询;进入后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

2、学院根据论文评阅结果判定是否同意答辩。

(二)论文答辩阶段(2025年11月24日-12月12日)

研究生应根据专家评阅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完善,经导师和学科学院把关达到学位论文质量优良标准,并审查同意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1、答辩前的准备工作(答辩前一周)

(1)学生提交电子材料(答辩前一周)

学院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答辩相关信息,请参加答辩的同学以同一答辩专家组为单位统一填写电子版答辩公告、答辩分组(详见附件5:答辩前材料),于答辩前一周发送至邮箱20190338@wzu.edu.cn,邮件以“班级+姓名+答辩前材料”命名。

注意:①请将专家的单位、职称、研究方向等信息填写详细,否则无法提交系统。

②答辩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为3人及以上的单数,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中主席必须是正高职称,成员中还需包含不少于1名校外专家,专硕答辩还需包含不少于1名行业专家。答辩委员会另设秘书1人,必须为校内人员且中级及以上,负责现场记录、资料整理等,不参与表决。

(2)学院公布答辩信息

答辩前三天,在校园内以海报形式以及通过网站公布答辩信息(包括答辩时间及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姓名、答辩人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姓名等)。

(3)学生提交纸质版材料(答辩前一周)

学生提交《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附件6)一式一份,《学位申请书》(附件7)一式两份,请于答辩前一周交至10B206梁老师处。

注意:①《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由学院导出后发给班级,由学生自行打印,并完成导师签字再交回。

②《硕士学位申请书》可通过研究生系统导出,导出途径:研究生系统—学位—状态查询—学位申请书,导出后请将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导师签字后再提交纸质版。

2、答辩中准备材料

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准备材料(附件8:答辩过程材料),制作收集答辩委员会决议(原件2份,不可复印)、答辩记录(1份)、评议表决票(1套)等表格文件,答辩结束后需要纳入学生档案。

3、答辩后上交材料

答辩后2天内,答辩秘书将答辩决议、答辩记录、评议表决票等纸质材料交至学院10B206梁家琳老师处,同时将填写完整的答辩决议的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90338@wzu.edu.cn,邮件以“答辩学生姓名+答辩决议”命名。此内容也需填报至研究生系统,请按规范填写,切记是word版,不要PDF版。

四、学位材料审核及授予(2025年12月13日-2026年1月8日)

1、学位材料审核:答辩后一周内

学生提交:答辩结束一周内按照毕业与学位授予材料清单(附件9)中需本人提交材料的纸质版按照清单顺序排好送交至10B206梁老师处(已交过的不用重复提交),另请同步将电子版材料(签字齐全版本)以个人为单位按照清单顺序排序后压缩至一个文件夹上传至:

https://pan.wzu.edu.cn/collection/3aec65d95cd70f42931e979c42af3930,文件夹以“专业+学号+姓名”命名。

2、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尽快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对学位申请者是否授予学位,然后按学校统一安排,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五、其他

1.请拟毕业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盲审初稿提交前填写、上传补齐“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所有应填信息(包括开题、中期考核、实践环节、学术活动等),通过预答辩,通过资格审查;答辩前补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所有应填信息(包括学历生基本信息、发表论文、答辩有关内容等),请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及时对相应阶段所有信息及时进行审核,否则将影响学位论文双盲送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注意:截止日期过后无法提交及操作

2.相关表格材料可从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及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管理系统操作文件从浙政钉群文件中下载。

3.其他相关未尽事宜,按照《温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执行,并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

联系人:梁老师 邮箱:20190338@wzu.edu.cn。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5年7月9日